文章摘要: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是临床价值回归、医疗卫生部门决策、医疗资源的配置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2021年7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出台了《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》(2021年版试行),要求评价内容从安全性、有效性、经济性、创新性、适宜性、可及性6个维度开展实施,并详细说明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的管理规范和流程指引。中成药与化学药品在有效成分、作用疾病方式等存在一定的差异,其临床综合评价应在满足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一般要求上,突出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。目前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缺少报告规范,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,致使现有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。为规范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报告形式,提高报告质量,起草组基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的相关政策文件,结合前期对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的实践和专家意见,制定了中成药综合评价报告规范。该规范分为7个部分,确定了15个条目,重点对综合评价中的资源来源、评价内容、证据综合,质量控制、评价结果等内容的报告制定了详细的解读,以便于研究者更好地掌握及应用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报告规范,提高临床综合评价的报告质量,为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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